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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來了~ 一件事要我辦幾次!

又接到勞工局電話,這已經是第N次了!

只不過為了申請津貼,要附上一堆資料~這就算了!

但是她們處理事情反反覆覆,真的讓我想煩很想破口大罵她們辦事效率!

這些公務人員素質真是差,比我辦事效率還差~

第一次要我附上文件,我全附上一件不缺!

過一個月,又跑來說每份文件上要蓋上與正本相符等字樣!

又過了一個月,又說上級更改說還要附上薪資證明資料才完整,

但是我已經領了幾個月的薪水了,而且公司是開支票領薪,

支票早就交給銀行去了,我去哪邊印給你呀!

跑去銀行詢問是否能印一份給我,銀行卻對我搶劫印A4大一張100元!

我咧~ □○×///△ (消音中)

好不容易,辦好了薪資證明這件事~

今天又打電話來給我說,上班證明的簽到表要簽全名!

再加上日期必須寫勞保的投保日期,不能寫正式上班日期!

所以之前所附文件將全部退件退回,請重新製作一整份完整的資料在補上!

聽完這句話真的想罵髒話,一整份文件是要多少資料多少紙你知道嗎?!

要我辦多少次?!

於是我又得重新填寫一整份文件,逐字填寫!

把簽到表從第一個月份重新簽全名、時間簽到這個月份!

一邊浪費著公司的資源,一邊浪費著我的時間跟生命!

一邊碎碎念,我不想再寫第N次啦~

怒怒怒怒怒怒怒怒▁ ˍ ▂ ▃ ▄ ▅ ▆ ▇ █ 怒怒怒怒怒怒怒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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